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及有关文件精神,持续推动我县公益助学事业发展,博兴县红十字会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“爱心扶贫牵手未来”公益助学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
一、实施时间

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

二、救助条件

(一)在校贫困中小学生

须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、脱贫享受政策群众、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(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)中的在校学生。

(二)贫困高考新生及在校大学生

须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、脱贫享受政策群众、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(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准),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,被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新生;

2023年之后考入全日制本科或专科院校,目前仍在读的大学生。

三、救助程序

(一)在校贫困中小学生

填写《博兴县红十字会“牵手未来”救助计划申报审批表》;提供困难证明材料、居民户口簿(全套)复印件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;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审核后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,由县教体局汇总后报送县红十字会。

(二)贫困高考新生

填写《博兴县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》;提供以下材料:贫困证明材料、居民户口簿(全套)复印件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、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学费单复印件、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(注明持卡人及开户行)、材料提交至所毕业高中学校统一办理。

(三)贫困在校大学生

填写《博兴县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》;提供以下材料:困难证明材料、居民户口簿(全套)复印件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、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(注明持卡人及开户行)材料直接提交至博兴县红十字会办理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学校应严格审核申报对象,确保救助过程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对弄虚作假、骗取助学金的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并追回资助款项;对审核报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(二)各学校应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县教育和体育局,由县教体局汇总后转交县红十字会。

联系人:李静静

联系电话:2327098

(三)本实施方案由博兴县红十字会负责最终解释。

附件:

1、《博兴县红十字会“牵手未来”救助计划申报审批表》

2、《博兴县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》

博兴县红十字会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

2025年11月20日

附件1 博兴县红十字会“牵手未来”救助计划申报审批表.docx

附件2 博兴县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申请表.docx